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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子洁能(002534)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09-26修订)
西子洁能西子洁能(SZ:002534)2025-09-26 12:17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聘用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会决定[2] - 应采用能了解胜任能力的方式选聘[9] - 关注多种需谨慎的情形[9] - 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2] 审计业务规定 -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审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5]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连续审计期限不超2年[6] 审计费用与报告 - 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3]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提交履职及监督报告[8] 续聘与改聘 - 审计委员会征集意见形成肯定意见,经同意提交续聘议案[14] - 出现五种情况应改聘,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无故改聘[14][15] - 解聘或不再聘任提前三十天通知,允许事务所陈述意见[15] - 审核改聘提案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同意改聘提前十个工作日报备[15] 信息披露 - 年度报告披露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和审计费用[15] - 每年披露履职评估和监督报告,改聘时公告相关情况[16] 其他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起至少10年[13] - 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审计委员会了解原因并报告[16] - 更换事务所应在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6] - 审计委员会从四方面监督检查,违规按规定处理[19] - 事务所出现三种严重行为,公司不再选聘[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