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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子洁能(002534) - 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制度(2025-9-26修订)
西子洁能西子洁能(SZ:002534)2025-09-26 12:17

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董[8] - 超募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8] - 银行每月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或独董[8]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8] - 募集资金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使用符合政策法规[3] - 财务部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台帐[10] 募投项目实施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完成期限超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可行性[15] - 募投项目由董事长组织实施,部门按流程执行[14]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原则上6个月内实施[17] - 募投项目以自筹资金支付后,6个月内实施置换[17] 资金使用限制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8]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9] - 全部募集资金项目完成前,部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到账超1年[20] - 公司按补充缺口、用于项目、临时补流、现金管理顺序使用超募资金[23] 资金用途变更 - 取消或终止原募投项目等属改变用途[25] - 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改地点,不视为改变用途[25]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低于10%按程序使用,达或超10%经股东会审议[27] - 节余低于500万元或低于净额1%,豁免程序,使用情况年报披露[27] 监督与报告 - 董事会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审计委员会报告[31] - 公司每半年核查募投进展,出具半年度及年度专项报告[31] - 募投年度实际资金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调整投资计划[32] - 会计师对董事会专项报告鉴证并提结论[32] - 鉴证结论为“保留结论”等,董事会分析并整改[32] - 保荐机构或独董至少半年现场检查募集资金情况[32] - 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董出具专项核查报告[33] - 保荐机构或独董发现问题督促公司整改并报深交所[33] 制度说明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7] - 制度中“超过”“低于”不含本数[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