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组织架构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5] - 董事会是内部审计管理最高决策机构,负责批准相关基本管理制度[10] 内部审计职责 - 对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监督检查[5] - 检查评估各内部机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10] - 审计各内部机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会计资料及经济活动[10] - 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关注检查舞弊行为[11] 审计工作安排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1] - 督导至少每季度对重大事件实施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4] - 按业务流程开展审计,包括准备、实施、报告和整改四个阶段[21]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5] - 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至少报告一次工作情况和发现问题,每年提交一次审计报告[26] 专项审计要求 - 重要对外投资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关注审批程序等内容[26] - 重要对外担保事项发生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计[27]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等情况检查一次,至少每半年度审计一次[29] - 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进行审计[29] 报告披露与整改 - 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议形成决议,报告经审计委员会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保荐机构核查并出具意见[33] - 年度报告披露同时,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34] - 被审计单位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按要求整改并告知结果[36] - 对典型等问题分析研究,完善制度和内部控制措施[36] 违规处理措施 - 对拒绝接受或不配合审计工作的相关责任人员按制度处罚[38] - 被审计单位收到报告7日内提交整改计划和进度[40] - 对违反特定款项人员处以严重警告,多次违规或多项违规解除劳动合同[46] - 子公司人员违规,子公司管理层执行处罚,否则公司追责[47] - 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违规,董事会或董事长处分[48]
西子洁能(002534) - 内部审计制度(2025-09-26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