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601198)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董事会构成与会议召开 - 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7] - 特定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8][9] 会议相关规定 - 临时会议提前三日书面通知,增加议题需三分之二董事同意[9][14]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5] - 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5][16] 董事履职与责任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视为不能履职,建议撤换[29] - 董事签字担责,违法致损参与决议者赔偿,异议记载可免责[20][21] 会议记录与保险 - 会议记录真实准确完整永久保存,明确内容[19][20] - 经股东会批准可为董事买责任保险,违规除外[21] 董事会下设机构 - 下设多个委员会,可制定规则报批准[23] - 设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秘书可兼任负责人[21] 规则相关 - 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章程,由董事会解释[23][24] - 规则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