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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银行(600016)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9-26 12:02

董事会会议召开频率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原则上每季度一次[4] 董事会临时会议召集条件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七类主体提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10] 会议提案相关 - 提案原则上由专门委员会提出[13] - 董事长确定提案,可征求行长等意见[17] 会议通知与文件发送时间 - 定期会议提前14日发通知、10日发文件,临时会议提前5日[16] 会议变更通知要求 - 决策性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3日发,不足3日需全体董事同意[16] 表决结果通知与决议通过条件 - 董事会秘书5个工作日内通知表决结果[21] - 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特定情况需三分之二以上[21] 重大事项表决与议案审议规定 - 重大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不得书面传签[22] - 未通过议案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内容[22] 会议记录与档案保存 - 秘书5个工作日完成会议记录定稿存档[24] - 会议档案永久保存,结束后报送监管机构[25] 非决策性会议规定 - 召开非决策性会议应发书面通知[29] - 届次单独编列,情况以记录或纪要存档[29] 规则相关 - 规则制订修订经董事会审议提交股东会决定[31] - 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31] 会议要求 - 议题、联系人及方式、通知日期需明确[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