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亚智能(003043)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华亚智能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时间 - 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刊登股东大会通知,距召开日期达15日[6] - 股东大会于2025年9月26日下午14:30现场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天上午9:15至下午15:00[7] 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6人,代表股份67,223,5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1704%[8]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6名,代表股份65,700,6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0339%[8]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为60名,代表股份1,522,85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365%[10] - 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63人,代表股份2,400,57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916%[11] 议案表决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总表决同意67,210,817股,占比99.9811%[14] -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中多项修订议案总表决同意占比超99.98%,部分中小投资者同意占比超99.46%[15][16][19][20][21][22][23][24][25][27] 决议情况 - 议案一和议案二中第1项和第2项子议案属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决权通过[27] - 议案二中第3项至第10项子议案属普通决议事项,需二分之一以上有效表决权通过[27]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相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28] - 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等程序及决议合法有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