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4月23日获批发行19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5月14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645,179,428元[7] - 公司设立时33名发起人总持股5850万股[14][15] - 王维东持股3531.36万股,占比60.37%[14] - 许小菊持股371.57万股,占比6.35%[14] - 深圳松禾绩优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持股320.00万股,占比5.47%[14] - 天津达晨创世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持股315.03万股,占比5.39%[1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645,179,428股,均为普通股[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2]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43]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4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4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7]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若干名[7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0]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80]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提取[105]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0]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10]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110]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110]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报告[104]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18]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等至少一家报纸和巨潮资讯网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的媒体和网站[123]
赢合科技(300457) - 公司章程(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