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火科技控股(01611) - 建议採纳股份奖励计划
股份奖励计划 - 董事会建议采纳符合上市规则第17章的股份奖励计划,完善激励机制、吸引人才、推动业绩增长[3][5] - 计划自采纳日期起十年内有效,期满后不得再作奖励[6] - 奖励以新股份和/或现有股份方式达成,考虑股份市价和潜在摊薄效应[7] - 合资格参与者包括雇员、关联实体参与者及服务供应商,董事会厘定资格[8] - 归属期不少于12个月,特定情况经批准可设较短归属期[12] - 董事会可酌情厘定归属条件、订明追回机制、厘定购买价及归属费用[15][16][17] 股份发行限额 - 受计划及其他股份计划限制可能发行股份数上限不超采纳日期公司已发行股本的10%[13] - 授予服务供应商的股份上限不超采纳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3] 审批与会议安排 - 采纳计划须待股东批准及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批准新股份上市及买卖[10] - 公司2025年10月14 - 17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10月17日在册股东有权出席股东特别大会投票[20] - 公司将召开股东特别大会考虑并批准采纳计划、授权限额及服务供应商分项限额[23] 其他信息 - 公司股份每股面值0.001港元[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