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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陆药业(300016)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北陆药业北陆药业(SZ:300016)2025-09-26 11:17

募集资金支取与存放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财顾问[5]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他用[6] 投资计划调整与论证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12]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3] 协议签订与核查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协议提前终止应在一个月内签新协议[5] - 公司董事会应每半年核查募集资金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12] 资金置换与使用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到账后六个月内,经董事会等审议通过并披露[14] - 公司应按发行申请文件承诺的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用于主营业务[11]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按计划进度实施项目[12] 资金补充与投资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十二个月,需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16]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需经董事会审批通过,会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9] 资金使用审议 - 超募资金单次使用达5000万元且达超募资金总额1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19] 投向变更与转让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深交所并公告[23] -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深交所并公告[26]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人民币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27] - 节余募集资金达到或超过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7] 内部审计与归还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29]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应归还资金至专户,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7] 风险披露与核查 - 公司发现投资产品重大风险情形,应及时披露风险提示性公告并说明风控措施[20]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出具半年度及年度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31] 审计与鉴证 - 公司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使用情况专项审核并鉴证,在专项报告中披露鉴证结论[31] - 鉴证结论为“保留结论”等,董事会需分析理由、提出整改措施并在年报披露[31] 保荐机构检查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现场检查[32]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出具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公司在专项报告中披露核查结论[32] 违规处理与责任 - 公司募集资金情况被出具特定鉴证结论,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需分析原因并提出核查意见[32]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现违规或重大风险,应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32] - 违反规定使用募集资金致公司损失,相关责任人员承担法律责任[32] 办法生效与解释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5] - 本办法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