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麒麟(603586) -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设置 - 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关注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8][9]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8]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制定政策流程,提议选聘,审议决定聘用机构并提费用建议[11] - 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情形保持谨慎关注[11] - 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外部审计机构履职评估报告及监督职责报告,变更时披露情况[12]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工作,参与负责人考核[13] - 督促整改内控重大缺陷等问题并追责[16] - 有权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高行为[17] 内部审计部门工作 - 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14] - 开展内控检查评价,对内控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报告董事会[15]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3] - 会议提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不受限[23] - 会议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反对意见存档[25] 其他 - 公司须披露委员会人员情况及年度履职情况[29]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