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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麒麟(603586) -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金麒麟金麒麟(SH:603586)2025-09-26 11:17

定期报告披露 - 需披露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12] - 年度报告财审需经合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半年度报告特定情形需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12]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第3、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18]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9] 业绩预告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扭亏为盈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2]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30] - 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5元,可免于按净利润变动50%以上披露业绩预告[31] - 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3元,可免于按净利润变动50%以上披露业绩预告[31]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收入等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且相关利润孰低者为负值需进行业绩预告[30] 交易披露与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21]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1]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1]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2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2] 担保审议 - 单笔担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4]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4] 关联交易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超30万元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并披露[27]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并披露[27] 诉讼披露 - 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及时披露[29] 其他披露 - 公司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及时披露[32] - 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应在下一交易日披露异常波动公告[32] - 重大事件最先发生于董事会形成决议、签署意向书或协议、董事或高管知悉时需及时披露[36] - 重大事项筹划阶段出现难以保密等情形需披露现状及风险因素[36] - 已披露重大事件有进展或变化需及时披露情况及影响[36] 信息报告与审核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悉重大信息应在24小时内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40] - 各部门、事业部、子公司负责人应在24小时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告相关重大信息[40]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事前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0]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全体成员负有连带责任[43]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是信息披露工作直接责任人[44] - 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事务日常职能部门,由董事会秘书领导[44] 其他信息管理 - 公司各部门、事业部、子公司应指定信息联络员,于下月10日前报信息至董事会办公室[51]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等存档管理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5] - 公司董事等内幕信息知情人需登记备案,对未披露信息保密,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55] - 因工作获公司内幕信息的外部人员作为外部信息使用人登记备案,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55] 对外活动管理 - 未经总经理审批、董事会办公室审核,部门不能接受外部媒体采访、提供数据及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53] - 外部采访由行政部对接,经总经理审批[53] - 对外宣传由市场部和人力资源部制定方案,经总经理审批[54] - 投资者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需提前预约,由董事会办公室统筹安排[54] - 公司与机构和个人沟通不得提供未公开信息[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