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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麒麟(603586) -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评估、选聘与改聘管理制度
金麒麟金麒麟(SH:603586)2025-09-26 11:17

选聘规则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聘期一年可续聘[9][10] - 选聘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0] - 评价审计费用报价以所有满足要求的报价平均值为基准价计算得分[11]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3]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4] 费用与披露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应在信息披露文件中说明情况[11] 选聘流程与职责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工作,选聘与改聘需经审核、审议、决定[4] - 审计委员会应按董事会授权制定选聘政策、流程及内控制度[20] 续聘与改聘 - 续聘同一审计机构可不再开展选聘工作,由审计委员会提议审议[13] - 会计师事务所将审计项目分包或转包时公司应改聘[16] 解聘与辞聘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应在董事会决议后及时通知,股东会表决时允许其陈述意见[17] - 会计师事务所辞聘需向股东会说明公司有无不当情形[17] 时间要求 -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8] 监督与评估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及自身监督报告[21] - 审计委员会应监督检查选聘情况,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中[2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