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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迅达(300518)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9月)
新迅达新迅达(SZ:300518)2025-09-26 10:4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3] - 设三名,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10]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候选人[14]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6] 独立董事补选 - 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7] - 辞职致成员低于规定人数,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7] 独立董事职责与权限 - 在特定委员会成员中占二分之一以上比例[22] - 特定事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9]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32]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34] 会议资料与延期 - 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资料,保存至少10年[36]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有问题可提议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7]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条件,秘书协助[39]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9] 独立董事津贴与利益 - 给予与其职责适应的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披露[40] - 不应从公司及相关方取得其他利益[40] 制度相关 - 依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以有效规定为准[43]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3] -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及修改[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