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定义 - 短期投资指持有不超一年可随时变现的投资[3] - 长期投资指超一年不能或不准备变现的投资[3] 审批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需董事会审议[7] - 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9] - 未达董事会审批标准的对外投资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批准[12] - 证券投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13] - 证券投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3] 投资规定 - 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公司按协议约定全部出资额适用审批规定[14] - 十二个月内同类对外投资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审批规定[15] -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并签合同[13] 投资流程 - 公司投资部对拟投资项目调研论证,编制报告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16] 投资转让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经营不善破产等情况转让对外投资[20] - 投资转让应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办理[21] - 批准处置对外投资的程序与权限和批准实施对外投资相同[22] 财务管理 - 财务部负责投资收回和转让的资产评估[23] - 财务部应对对外投资进行全面财务记录和详尽会计核算[27] 人员派遣 - 公司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应派出董事、监事,组建子公司应派出经营管理人员[25] 检查审计 - 公司年末对长、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对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27] 子公司管理 - 子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应遵循公司制度,每月报送财务报表[28] - 子公司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董事会秘书[31] 信息披露 - 公司对外投资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