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迅达(30051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5年9月)

董高人员股份交易限制 - 不得融券卖出公司股份及开展相关衍生品交易[3] - 上市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等情形不得转让股份[6] - 定期报告公告前特定日期、重大事项期间不得买卖股票[8] - 任期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8][19] - 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9] 董高人员信息管理 - 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深交所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12] - 公司对董高人员股份有额外限制条件应向深交所申报[14]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高人员身份及股份数据信息[16] 股份锁定规则 - 上市满一年后,董事、高管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8] - 上市未满一年,董事、高管证券账户内新增本公司股份按100%自动锁定[19] - 董事、高管离任后6个月内,持有的及新增公司股份全部锁定[20] 减持及报告要求 - 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5] - 买卖本公司股份及衍生品种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书面报告[15] - 所持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2个交易日内披露[16] 制度实施及收益处理 - 违反制度买卖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负责收回收益[22] - 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解释和修改权归董事会[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