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 - 拟取消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2] - 董事会拟增设1名职工代表董事席位,修订后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3][24] - 修订后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5] 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47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6] - 公司股份总数和已发行股份数均为27000万股,均为普通股[6]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6]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按持股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可获股利等利益分配[9]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11]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1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12][13]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24]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并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决议[24] - 董事会制订公司利润分配、弥补亏损、增减资、发债等方案[24] 财务资助与担保 - 财务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6] - 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6]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12][1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38] - 除特殊情况,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母公司口径)的15%[39]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39] 公司合并、清算等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42]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43] - 公司财产按顺序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等后,剩余财产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44]
数字认证(300579) - 关于取消监事会、增设职工董事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