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权限与授权 - 股东可审议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临时提案[5]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5] - 股东会审议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的交易事项[5]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8]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十的股份[8] 担保审议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五十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9] - 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且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 为资产负债率超百分之七十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9]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9]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符合条件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15]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等情形发生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10%以上的股东书面要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6] -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应至少提前21日发出书面通知,召开临时股东会应至少提前15日发出书面通知[17]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3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补充通知[35]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31] 决议通过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5] - 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每位当选董事所得同意票须超出席股东所持股份半数[5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2] 主持人规定 -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时,董事长任主持人;董事长不能履职,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的董事主持[43] -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履职,由半数以上成员推举的成员主持[43]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44] 其他规定 - 公司不得为持股50%以下关联方等提供担保,为子公司担保可要求反担保[55]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30%,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55] - 股东会对提案应逐项表决,不得搁置或不予表决[56]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等相关信息[59] - 类别股东会决议需由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股权表决通过才可作出[63] - 公司每隔十二个月单独或同时发行内资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数量各自不超该类已发行在外股份的20%,经股东会特别决议批准可不适用类别股东表决特别程序[73] - 公司设立时发行内资股、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计划,自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批准之日起十五个月内完成可不适用类别股东表决特别程序[73]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应保存于公司住所,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73][74]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71]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轻微瑕疵且无实质影响除外)[75] - 本议事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与《公司章程》有同等法律效力,修改需董事会提议案并经股东会审议批准[78] - 本议事规则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79] - 本议事规则与相关法律法规等相悖或有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79] - 本议事规则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81]
白云山(00874) - 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