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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宸股份(600620) -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天宸股份天宸股份(SH:600620)2025-09-26 10:02

审计委员会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根据风险控制审计部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3] - 督导风险控制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和资金往来情况[13] - 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26] 风险控制审计部 - 设专职负责人1名,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5]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每年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7] - 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6] - 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8][19][20][21] - 至少每季度审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1] - 在业绩快报披露前进行审计[22] - 审查和评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3] 其他规定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8] - 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24] - 内部审计人员违规由董事会处理,触犯刑法担责[26] - 公司内部机构不配合审计,董事会处理,触犯刑法担责[26]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规定执行,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