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3] - 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公司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3]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5] 提名与补选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公司60日内补选[17] 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32]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31]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36]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职[26] 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9][22][25] - 部分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两人及以上可自行召集[28] 意见发表 -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应含重大事项情况等内容[25] 沟通与支持 - 公司健全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独立董事可核实投资者问题[33] -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条件和人员支持[40] - 公司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等[40] 会议相关 - 公司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保存至少10年[40]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41] 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40]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41]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45]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高人员的股东[45]
微光股份(002801)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