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结构 - 公司发起设立时股份总数为5050.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3] - 原发起人唐山晶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认购3842.545万股,陈继红等认购部分股份[3] 章程修订 - 修订后章程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指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3] - 修订后公司股份发行原则新增公开,发行的为面额股[3] - 原章程中部分规定被删除,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交易规定等[3] 股份转让与交易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等[4]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4]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5]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诉讼[6] 公司治理 - 董事会建立对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机制[7]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 会议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0]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和结束时间有规定[11]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增至九名董事[17]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7] 专门委员会 -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1][22]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21]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裁若干名由总裁提名、董事会决定[23] -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给他人或公司造成损害应承担责任[23]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等[24]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24] 其他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30天通知[26]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26]
紫光国微(002049)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