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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国微(00204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紫光国微紫光国微(SZ:002049)2025-09-25 14:33

激励计划主体资格 - 公司不存在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1] - 公司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2] 激励对象 - 激励对象不包括特定人员[2] -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2] 流程安排 - 股东会前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3] 合规性 - 激励计划制定、审议等符合法规,未侵犯股东利益[3] - 公司无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计划[3] 激励意义 - 激励计划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公司目标实现[3] - 实施激励计划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