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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国微(00204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紫光国微紫光国微(SZ:002049)2025-09-25 14:32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人[9] 董事会权限 - 单次收购或出售资产权限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的15%[10] - 单次资产置换清理权限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的10%[10] - 单次对外投资权限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的20%[10] - 资产负债率不超70%时,一个会计年度内新增银行借款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的20%[10] - 单笔对外担保权限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的10%[11] - 审批关联交易权限为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或3000万元(二者中较高者)[11] - 对外签署单笔标的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30%的重大合同[11] 董事长权限 - 单次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2%的资产处置权限[12] - 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70%时,决定一个会计年度内新增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10%的银行借款[12] - 审批单次关联交易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0.5%的权限[12] 其他规定 - 若控股股东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清偿,公司应在规定期限到期后30日内向相关司法部门申请将冻结股份变现以偿还侵占资产[15] 专门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三名,两名独立董事,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16] - 提名委员会成员三名,独立董事过半数,独立董事任召集人[1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三名,独立董事过半数,独立董事任召集人[16]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20]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20] - 召开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特殊情况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可免除[25]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应由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8] - 一名董事不得在一次会议上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代为出席[28] 决议规则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2] - 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32] 其他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34] - 公司董事会须按规定披露会议所议事项或决议[36] - 总裁应将前次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作书面报告[38]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