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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创数据(30085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协创数据协创数据(SZ:300857)2025-09-25 13:17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8]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非执行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8]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连选可连任[10] 审计委员会运作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选举新委员[10] - 至少每年与外部审计机构举行两次会议[13]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2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5]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6]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26] - 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签字方式[27] - 决议书面文件和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29][30]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报表、报告及账目[13] - 审查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13] - 确保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工作协调[14] - 审核公司所有对外担保,审计重大关联交易[14] - 检讨公司遵守《上市规则》中《企业管治守则》情况[14]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部门工作[15] - 决策前期搜集书面资料,会议评议后呈报董事会[20] - 定期会议审查公司财务状况和收支活动[22] 审计委员会委员权利与义务 - 有权对公司财务活动和收支状况进行内部审计[35] - 有权查阅公司相关资料[36] - 可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质询[37] - 可对公司财务活动和收支状况发表内部审计意见[37] - 对未公开公司信息负有保密义务[37] 条例相关 - “独立董事”含义与《香港上市规则》中“独立非执行董事”相同[39]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发行H股股票经备案并在港交所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39] - 生效后,公司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自动失效[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