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创数据(30085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战略委员会构成与任期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8]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8] 委员管理 - 人数低于规定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选新委员[9] - 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9] 会议规则 - 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半数通过[16] - 表决方式举手表决,通讯会议签字[18]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0] - 条例生效后原《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失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