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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赫达(002810) - 内部审计制度(202509)
山东赫达山东赫达(SZ:002810)2025-09-25 13:17

审计部门职责 - 审计部负责监督检查,对董事会负责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6] - 审计部对各内部机构、子公司等内部控制和财务等进行审计[9] 审计检查频率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情况[10]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10] - 审计部每一年度结束后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0] - 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并提交报告[10] - 审计部每季度至少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审工作情况和问题,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审报告[19] 审计权限 - 内部审计机构有权检查超过总债权5%以上各项债权的对方确认函[14] - 审计部有权检查被审公司审计区间内多种经营管理账务和资料[14] - 审计部具有调查、盘点等多项主要权限[16] 审计计划与资料保存 - 年度审计计划报经审计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19]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10年[19] 审计报告要求 - 内部审计报告编制要以审计结果为依据,做到客观、准确、清晰、完整且富有建设性[22] - 审计报告应说明审计时间、内容、范围、结论和建议[22] - 审计部应建立内部审计报告审核制度[23] - 审计报告应征求被审计单位或个人反馈意见[24] 奖惩制度 - 对工作表现突出、为公司挽回直接经济损失数额较大的审计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24] - 对违反制度的被审公司(部门)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26] 制度生效与修改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