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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大集(000564)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供销大集供销大集(SZ:000564)2025-09-25 13:17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自然人是关联人[4] 关联交易决策金额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00万元、超30万元不满3000万元、不满30万元分别由股东会、董事会、总裁决定[7]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比5%以上、超300万元且占比0.5%以上不满5%、不满300万元或占比不满0.5%分别由股东会、董事会、总裁决定[7] 关联交易表决规则 - 董事会表决需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1] - 股东会表决扣除关联股东表决权股份数,经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12] 日常关联交易审议 - 首次发生按协议金额履行程序,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13] - 实际执行重大变化或期满续签按新协议金额履行程序[13] - 可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履行程序,超出及时履行[13] - 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13] 关联交易披露 - 年报和半年报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14] - 披露需说明交易对方、标的等内容[15] 关联交易界定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属关联交易[15]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比0.5%以上属关联交易[15]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属关联交易[15] 办法说明 - “以上”“超过”含本数,“以下”“不满”不含本数[17] - 未尽事宜或冲突以法律法规等规定为准[17]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草案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