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大集(000564)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投资决策 - 连续十二个月内投资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占50%以上且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会审议[4,5] 投资管理 - 证券投资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得超投资额度[5] - 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证券投资检查一次并评估风险报告给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8] 资金来源 - 公司证券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得用募集资金[4] 适用范围 -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经批准子公司不得投资[3] 管理措施 - 证券投资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建立内控制度[3] - 公司设立专项工作组统筹管理证券投资[6] - 证券投资只能在公司或子公司名义开设的账户进行,资产运营部专人保管账户资料等[6,7] - 计划财务部负责证券投资资金管理,资金进出须履行审批程序[7]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证券投资情况[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