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龙星科技(002442) - 龙星科技 董事会议事规则
龙星科技龙星科技(SZ:002442)2025-09-25 13:17

董事会组成与任期 - 董事会由7 - 11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且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非独立董事兼任及职工代表董事不超总数二分之一[4] - 董事任期三年,届满连选可连任[4] 交易与审议规则 - 公司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满足一定标准提交董事会审议,如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6] - 公司提供担保和财务资助,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7] 会议召开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 - 八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并主持[9][10] - 定期和临时会议,证券部分别提前十日和二日通知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11] 会议举行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12] - 会议表决一人一票,记名和书面方式进行[17]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形成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另有要求[19] 其他规则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23] - 董事回避表决时,相关会议及决议有特殊规定[20] - 提案未通过,条件未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27]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或材料不充分,会议暂缓表决[20]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视频、电话等方式[14] - 利润分配等决议,注册会计师未出正式报告时按草案先决议[26] - 董事会按股东会和公司章程授权行事,不得越权[25] - 规则中“以上”“以内”含本数,“过”“不满”等不含本数[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