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星科技(002442) - 龙星科技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4][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6] 对外投资决策 - 特定标准且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0.05元,对外投资可免提交股东会审议但需披露[7] - 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各在权限内决策[10] 部门职责 - 总经理负责新投资项目信息收集并提投资建议[10][11] -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为重大投资项目决策提供建议[12] - 证券部负责股权投资等项目预选及信息披露[13] - 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财务管理等工作[14] - 法律事务部负责对外投资项目法律审核[1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其审计部负责对外投资定期审计[16] 投资管理 - 公司建立投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由各专业投资部门负责整理归档[15] - 特定情况公司可收回或转让对外投资,处置程序与权限同批准实施投资[17][18][19] 人员管理 - 派出人员每年与公司签责任书,接受考核并提交述职报告[21] - 公司对外投资组建公司应派出人员参与运营决策[23] 财务核算与披露 - 财务部对对外投资全面记录核算,负责长期对外投资财务管理[24] - 公司年末对长、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对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27] - 子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应遵循公司财务会计制度[27] - 子公司每月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27] - 公司对外投资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子公司遵循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7] - 子公司对重大事项及时报告,设信息披露员负责沟通[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