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星科技(002442) - 龙星科技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0]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0.5%,经程序后披露[10] - 与关联方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5%,披露并股东会审议[12] 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方担保,董事会审议后披露并股东会审议[13] - 为持股5%以下股东担保,参照关联方担保规定执行[13]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公司,以出资额适用规定[15]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15] - 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担保需披露对外担保总额及占净资产比例[22] - 关联交易协议变更经股东会同意,终止董事会决定并确认[19] - 披露关联交易需向交易所提交相关文件[21] - 关联交易公告应包含交易概述等内容[21] - 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按总额披露[22] - “提供财务资助”等交易以发生额累计适用规定[22] - 日常关联交易按情况提交审议披露[23] - 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超预计重新审议披露[24]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予审议和披露[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