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星科技(002442) - 龙星科技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 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及良好品德,取得资格证书[5] - 有特定情形者不得担任[5] 聘任与解聘 - 聘任前向交易所提交推荐书、简历、资格证书等文件[6] - 聘任后提交聘任书、简历、通讯方式等文件,变更及时提交资料[6][7] - 不得无故解聘,解聘或辞职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7]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7] - 出现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19] 职责范围 - 组织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9][13] - 负责信息及重大事项发布,决定是否发布、请示董事长、审核签名[13] - 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回答监管问询函并审核[13] - 管理公司证券部[15] 其他规定 - 聘任秘书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秘书不能履职时代表行使权利[17] - 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谋私利[19] - 委托职责经董事会同意并确保依法执行[19] - 离任前接受审查,移交档案材料[20] - 离任签订保密协议并履行保密义务[20] - 工作制度经董事会表决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2]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执行[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