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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科技(002442) - 龙星科技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龙星科技龙星科技(SZ:002442)2025-09-25 13:17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3]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3]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3]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3] 信息披露内容规定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3] - 公开发行证券申请核准后,公司应在证券发行前公告招股说明书[10] - 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按深交所规定编制上市公告书并经审核后公告[11] - 董事和高管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无法保证或有异议需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16]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6]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股价异常波动,公司应披露财务数据[1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0] -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被认定异常交易,应了解因素并及时披露[2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信息披露[29,30,31,32,5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0]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说明具体原因和其陈述意见[32] 信息披露流程 - 公司总经理等编制定期报告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董事长主持审议[26] - 董事和高管知晓重大信息应按规定时间告知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26] - 董事会秘书接到报告后向董事会报告并组织临时报告披露[27] - 定期报告编制需经多部门审核,最终由董事长签发并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34] - 临时报告编制根据情况不同有不同流程,最终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34] - 公司向监管部门报送报告或刊登信息由董事会秘书拟定,经董事长审定[35]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全体成员负有连带责任[36]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汇集信息报告董事会[29,36]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应设立信息披露事务部门[36] - 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将未公开重大信息密级分为三级[38] - 公司审计部对财务内控进行监督并定期报告[39]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活动依制度执行[41] - 证券部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42] - 各部门和控股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43]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履职或披露信息违规,按不同主体处理[45]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泄露内幕信息或利用其交易,应担责[45] - 公司聘请人员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46] 其他 - 本办法中“第一时间”指事项发生当日,“及时”指两个交易日内[49] - 本办法由董事会制订、修改和解释,自批准之日起施行[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