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1人,职工董事1人,独立董事3人[9] - 审核委员会成员为5名,含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非高管董事1名[11] 董事任职规则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和罢免,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10]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可提前由股东会解除职务或辞任[10] 财务事项规则 - 提供财务资助单笔未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6] - 提供担保单笔未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7] - 其他重大交易测算指标5%以上、50%以内有累计计算等规定[7]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且交易测算指标为5%以下有累计计算规定[8]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平均每季一次[17] - 1/10以上表决权股东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17] - 董事长10日内召集和主持临时董事会会议,提前14日通知[17][19]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3日书面通知[21]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3] - 董事会决议一人一票,普通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4] - 特定事项须经全体有表决权董事2/3以上通过[24] - 审核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3] - 审核委员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3] 表决与决议规则 - 董事表决分同意、反对和弃权,未选或多选需重选,拒不选或中途离会未选视为弃权[25] - 董事会会议决议与董事有利害关系时,该董事回避且无表决权[25] - 临时董事会会议签字同意董事人数达所需人数可形成有效决议[25] - 董事会作会议记录,出席董事和记录员签名,董事对决议担责[25]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5] - 董事会会议议案通过后形成决议下发执行[27] - 董事会决议由总经理等组织实施,定期报告[27] - 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跟踪检查,审核委员会监督[27] - 董事会决议按要求报送监管机构并及时披露,决议公告前相关人员保密[27] 规则修订与解释 - 本规则由董事会修订,经股东会批准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29]
广深铁路(601333) - 广深铁路《董事会议事规则》(拟修订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