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证券代码为002810,证券简称为山东赫达,债券代码为127088,债券简称为赫达转债[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7]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8]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票数量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0%[8] - 公司相关人员将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股权性质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自查询申请日前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审计委员会成员以外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法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采取措施[12] - 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3]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全资子公司相关问题书面请求其监事会、董事会起诉或自行起诉[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向董事会提出对独立董事的质疑或罢免提议[15]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21]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即不足六人)时,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会[21]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召开临时股东会[21]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会[21]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9]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20]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20]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2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20]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20]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20]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成员由7名修改为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48] - 董事会行使职权中增加制订公司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等相关方案[49] - 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可决定公司对外投资等多项事项[49] - 董事会可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及报酬奖惩事项[49] -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和章程修改方案[49]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69] -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69] -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现金分红,原则上每年分配一次,也可中期分红[71]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72]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72]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72]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72] 其他规定 - 公司对内部制度进行系统梳理,制定和修订了27项内部治理制度[89][90] - 修订的《股东会议事规则》等10项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后生效[90]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后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90]
山东赫达(00281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制定、修订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