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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裕重工(300185) -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通裕重工通裕重工(SZ:300185)2025-09-25 12:32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7] - 与关联方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审议[7]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审议[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审议[8]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10] - 临时股东会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10] 临时股东会触发条件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即不足6人)[10]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11] 股东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2日内发补充通知[24]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26] 股东会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29] 股东会延期与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31] 股东会费用与资料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22] - 董事会应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未提供时召集人可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获取[21] 董事选举相关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通知中应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除累积投票制外每位候选人以单项提案提出[30] - 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推荐[56] -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56] - 实行累积投票选举公司董事时,每位股东选举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投票权分别为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当选出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56][57] - 当选董事所得的票数必须达出席该次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以上[57] 其他事项 -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需载明相关内容,授权签署的授权书需公证[35] - 出席会议人员提交的相关凭证有特定情形时视为出席资格无效[36]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41]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7]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50] - 提案涉及分拆子公司上市、撤回深交所上市等,除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还需经出席会议除特定股东外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0][51]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有表决权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该部分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3]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作为征集人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53] - 股东会审议重大关联交易,董事会和独立董事需发表意见,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54][55] - 非经股东会特别决议批准,公司不与特定人员订立管理公司全部或重要业务合同[55]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对独立董事的质疑或罢免提议[58] - 股东会将对所有提案进行逐项表决,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将按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59]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2]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63] - 会议签到簿等文字资料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65]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