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人认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8] - 协议生效后或未来十二个月内、过去十二个月内,具有关联情形的法人或自然人视同为关联人[10]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多种事项[12]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6] - 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需出席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18] 关联交易批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单次交易超30万元(不含)或连续12个月累计符合条件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批准并披露[20] - 公司与关联法人单次关联交易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不含),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不含),由董事会批准并披露[21] - 公司与关联人单次关联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含),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含),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并披露[22]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24] - 公司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5] 关联交易计算 - 关联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等事项,以发生额为计算标准,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25] 重大关联交易要求 - 需股东会批准的重大关联交易,若交易标的为股权,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为其他资产,聘请资产评估机构评估[29] 关联交易审核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决议,至少审核关联交易背景说明等8类文件[30]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决议,除审核董事会审核文件外,还需审核审计委员会决议等文件[31] 日常关联交易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执行中主要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按总交易金额提交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31] - 公司每年新发生日常关联交易较多,可预计当年度总金额,按预计结果提交审议,超出预计重新提请审议[32] 关联交易调研 - 公司经理职能部门需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合规合法性进行调研论证[33] 关联交易限制 - 公司不得对交易标的状况不清、价格未确定等情形的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决定[34] 关联交易执行 - 关联交易经批准后,由董事长或经理签署协议并执行,职能部门跟踪检查[34]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37] - 公司披露关联交易需向深交所提交公告文稿、协议书等文件[38] - 关联交易公告应包含交易概述、定价政策、协议主要内容等[38] 子公司关联交易 - 由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份的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39] 关联交易文件保管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期限为十年[41] 制度说明 - 本制度所称“以上”含本数,“过”“以外”不含本数[42]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3][44]
可立克(00278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