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立克(002782)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9月)
资金占用防范 - 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资产和资源[4] - 经营性资金往来应及时结算,不得非正常占用[4] - 公司及子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支费用、拆借资金等[5] 责任与处理 - 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清欠工作第一责任人[8] - 董事、高管协助侵占资产将视情节处分或罢免[13]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及经济处分[13] 特殊措施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并董事会批准,可司法冻结控股股东股份[9] - 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向监管部门报备并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10] 报表确认 - 董事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需对汇总表签字确认并提交董秘[11] 损失追责 - 公司或子公司违规致投资者损失,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