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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立克(002782)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9月)
可立克可立克(SZ:002782)2025-09-25 12:1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3] - 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7] - 有不良记录者不得担任[9]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9]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等条件之一[11]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候选人[12]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披露[14] 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请股东会解除职务[14] - 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或缺会计人士,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5][16]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 特定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工作制度与支持 - 建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高级管理人员书面汇报,董事会安排实地考察[22] - 财务负责人审计前提交资料,安排独立董事与注册会计师见面会[23] - 发现特定情形应尽职调查并报告,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专项调查[23]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3] - 持续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发现违规及时报告[24]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7]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8] - 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1] - 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31]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提前三日提供资料和信息[31]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召开或审议,董事会应采纳[32] - 相关人员应配合独立董事行使职权,阻碍可报告[34]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34]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34] 资料保存 - 公司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