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立克(00278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9月)
重大差错认定 - 年度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涉及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等[4][5] - 财务报表附注重大错误或遗漏认定为违反准则要求、存在虚假记载等[6] - 其他年报信息重大错误或遗漏认定为重大诉讼等涉及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等[7]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认定为业绩变动方向不一致或变动幅度超20%且无合理解释[9] - 业绩快报重大差异认定为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10] 责任人责任 - 公司应追究重大差错相关责任人责任,遵循客观公正等原则[3][4] - 责任人责任追究情形为违反法规制度等致重大差错和不良影响[13] - 责任人从重或加重处罚情形为违法情节恶劣、打击报复等[14][16] - 责任人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情形为非主观因素致差错等[15] 责任追究形式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有效阻止后果、主动纠正错误等[16] - 公司对责任人的处罚形式包括责令改正并检讨、通报批评等七种[17] - 董事会可视情节采取一种或数种处罚形式追究责任人责任[18]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等出现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董事会会考虑是否提请免除其职务[18] - 董事会对责任人作出处罚前应听取其意见,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18] - 被追究责任者可在董事会决定后30日内提出书面申诉并复议一次[18] -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公司应及时补充和更正公告并披露相关情况[18] - 季度报告、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20]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20]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并适时修改[21]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修改时亦同[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