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芯股份(688286) -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人员变动披露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公司需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4] 人员补选与聘任 - 董事辞任,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5] - 董事会秘书空缺超3个月,法定代表人代行职责,6个月内完成聘任[5] 工作移交与义务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移交[10]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2年忠实义务有效[11] 股份转让限制 -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2] - 任期届满前离职,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2] 追责与制度 - 公司发现离职人员问题,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14] - 离职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4]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