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芯股份(688286) -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 - 促进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优质投资者基础[3][4]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4] 沟通方式与内容 - 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股东会、分析师会议等[5][7]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等[7] 工作开展要求 - 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工作[6]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并保证畅通[6] - 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和运维,利用相关平台互动[8] 信息披露要求 - 保证信息披露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11] 股东会相关 - 考虑股东会召开便利股东参与,提供网络投票方式[11] 说明会相关 - 特定情形下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2] - 年度报告披露后、年度股东会登记日前召开业绩说明会[21] - 召开投资者说明会需提前发布公告,含类型、时间地点等内容[23] 人员参与 - 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参与投资者说明会[14] 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18][19] 人员素质与培训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和技能[30] - 可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培训[20] 档案与制度 - 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2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24] 禁止情形 - 公司及其相关人员不得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透露未公开信息等[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