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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芯股份(688286) -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敏芯股份敏芯股份(SH:688286)2025-09-25 12:16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13] - 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13] - 季度报告应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3]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报告[13]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3] 业绩预告与快报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50%以上、为负值或扭亏为盈,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预告[23] - 预计半年度或季度净利润为负值、扭亏为盈或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50%以上,可预告[23] - 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2个月内披露年报,应在2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24] - 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预告相关财务指标[24] 停牌规定 - 未在法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或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报告真实准确完整,股票自期限届满次日起停牌不超2个月[21] - 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被责令改正未按期完成,股票自期限届满次日起停牌不超2个月[21] 信息披露管理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34]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事务[34] - 证券事务部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日常工作部门[3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36]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管履行信息披露职责行为[37] 信息披露流程 - 信息披露文稿由证券事务部撰稿与初步审核[42] - 临时公告文稿由证券事务部撰稿,董事会秘书审核,发布前报告董事长,二者均可负责发布[43] - 定期报告由高级管理人员编制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44] - 向有关部门递交文件和宣传性信息文稿需董事长审阅或授权签发[45] 其他规定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公司应立即披露[2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8] - 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等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原因消除应及时披露[49] - 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相关监督核查等工作[56] - 证券事务部管理信息披露文件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7] - 信息披露违规视情节追究责任人责任,涉嫌违法按《证券法》处罚[6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6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