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诺赛科(02577) -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提名委员会组成 - 须由不少于三名成员组成,至少一名成员为不同性别[5]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通知须于会议召开前不少于两个工作日发出[4] - 每年应最少召开一次会议[7] 事务处理规则 - 处理事务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其中一名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10] - 决议案须获过半数成员通过[11] 董事会相关工作 - 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并提出变动建议[12] - 拟选任独立非执行董事,需在通告函件中列明相关原因及信息[12] 其他要求 - 每次会议后向董事会汇报决定或建议[15] - 应在年度报告中就活动等作出声明[15] - 获董事会授权要求公司雇员提供所需资料[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