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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乐音响(600651) - 飞乐音响:飞乐音响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飞乐音响飞乐音响(SH:600651)2025-09-25 11:46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 - 11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三分之一以上,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设董事长1人,职工代表1人[4]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 - 5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6]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主持[10] - 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不得晚于会议前三天送达[12]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前三日发出[12] 投资决策 - 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投资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50%(含)的对外投资项目[7] - 投资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50%(不含)的对外投资项目由股东会审议批准[7] 会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5] - 董事不得接受全权委托和授权不明确的委托,一次会议不得超两名董事委托[16]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16]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18]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8][19] - 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对关联决议表决,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0] - 董事会会议就利润分配作决议,可先通知出审计报告草案,决议后再要正式报告[20]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20] 其他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5] - 本议事规则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27] - 本规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