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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重汽(000951)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国重汽中国重汽(SZ:000951)2025-09-25 11:31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不少于三名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或罢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员担任[4]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4] - 会议召开前五天通知并提供资料,全体同意可不受时限限制[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委托他人出席需提交授权委托书[14] - 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17] - 成员无理由连续三次未出席,董事会可调整成员[16] 审议流程 - 审议通过议题书面提交董事会[23] - 审议意见和记录形成后五个工作日内送全体委员[18] - 委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表决[20] 年报审计工作 - 与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时间安排[23] - 督促事务所按时提交报告并记录情况[23] - 年审前审阅报表初稿并记录[23] - 出具初步意见后再次审阅并形成意见[23] - 审计完成后对报告表决并提交董事会审核[23] - 结束后提交事务所总结报告和续聘或改聘决议[23] - 关注年报编制信息保密情况[23] 工作细则 - 由董事会制订、修改和解释,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