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丰精工(87316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七丰精工七丰精工(BJ:873169)2025-09-25 11:17

规则修订 - 2025年9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70%或单次/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资助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财务资助事项需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五种标准之一,董事会审议后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六种情形,董事会审议后须经股东会审议,担保额累计超总资产30%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公司与关联人成交金额(除担保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5]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举行一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17] - 董事人数不足章程所定人数三分之二等八种情况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7][1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书面请求可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持股数以提出书面请求日为准[18][19] 提案与通知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提案,3%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28] - 董事会提出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案时,应提前20天通知该事务所[30]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于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于15日前公告通知[32]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得多于7个交易日,且晚于通知公告披露时间,确定后不得变更[34]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说明[35] - 股东会会议期间出现异常,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事项、各方主张和现状等信息[35]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1] - 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等事项由股东会普通决议通过[52]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由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5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4] 董事选举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会选举董事人数之积[56][57][58] - 当选董事所得票数须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投票总数的二分之一[59] - 若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已当选董事人数超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时,缺额在下次股东会上选举填补[59] - 若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且不足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时,应在本次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会选举缺额董事[59] 其他规定 - 公司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6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65] - 特殊情况关联股东无法回避时,公司征得有权部门同意可正常表决,同时统计非关联交易股东情况并详细说明[66]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就任时间从通过决议之日起算[63]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70] - 股东索取会议记录复印件,公司应在收到合理费用后7日内送出[71]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当日报证券公司审阅并披露股东会决议公告[71]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74]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75]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78] - 本规则修订权属股东会,解释权归董事会[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