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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时资源(08028) - 组织章程细则
天时资源天时资源(HK:08028)2025-09-25 11: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6年3月12日注册成立,当时名称为天时软件有限公司[5] - 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更改名称为天时资源控股有限公司[3] - 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经2025年9月25日通过之特别决议案采纳[1][7] - 公司注册办事处位于香港[10] 股份相关 - 公司可支付认购股份佣金,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价格的10%[20] - 董事会可发行认股权证,行使认购权时不得配发零碎股份[20] - 公司可配发及发行附有特别权利或限制的股份,非市场或招标方式回购可赎回股份须设价格上限[20] - 变更类别股份权利需获该类别股份持有人总投票权至少75%书面同意或特别决议案批准[21] - 公司有权从已发行股本中购回所有类别股份及相关证券,或为购回股份提供财务资助[21] 股东大会 - 公司须为每个财政年度举行一次股东周年大会,在财政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5] - 单独或共同持有不少于公司5%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非股东周年大会的股东大会[45] - 股东周年大会须有为期最少21天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大会须有为期最少14天的书面通知[45] 董事相关 - 公司可通过普通决议案推选人士出任董事,董事人数不少于两人且无上限[65] - 公司可在股东大会上通过普通决议案罢免董事,罢免及委任接替董事的决议案须特别通知[66] - 董事有权收取公司在股东大会上厘定的酬金,按协定方式或平均分配[67] - 三分之一董事(或最接近但不少于三分之一)须轮席退任,至少每三年一次[69] 股息相关 - 公司宣派股息不得超董事会建议金额[96] - 董事会可支付合理的中期股息,若有优先股股息拖欠,不得支付附带递延或非优先权利股份的中期股息[98] - 董事会可决定股息全部或部分以配发入账列为已缴足股款的股份形式支付,股东有权选择现金收取[99] 其他 - 核数师须在股东周年大会上以普通决议案方式获委任,留任至下届股东周年大会[114] - 公司向股东发出通知或文件可采用面交、邮寄、报刊刊登广告、电子方式、网站刊载等方式[116] - 公司清盘时,若可供分配资产不足以偿还全部缴足股本,损失按股东开始清盘时持有缴足或应缴足股本比例承担;若有盈余,额外资产也按此比例分配[124] - 公司可随时在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修改或修订细则条文规定[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