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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01398)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版)
2025-09-25 10:49

委员会组成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至少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会设主席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人员管理 - 委员会主席及委员的产生和罢免,由委员会过半数决议提议,报董事会决定[4] - 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期满连选可连任[6] 会议安排 -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通知应于会前7日发出,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11] - 委员会会议由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表决通过[17][19] 审议规则 - 委员会审议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选有关事项时,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应回避[20] - 当对是否存在利害关系有争议时,由出席会议除该委员外的其他委员过半数通过决议决定[21] - 若因委员回避无法通过决议,应将议案递交董事会审议[21] 其他规定 - 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12] - 会议书面记录需在会议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给委员审阅[14] - 要求修订会议记录的委员需在收到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意见[14] - 委员会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及表决结果,经主席或其授权委员签发后报董事会[14] - 参加委员会会议人员对会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15] - 委员会下设工作组,工作由董事会办公室牵头,人力资源部等协助[17] - 工作组负责委员会日常运作、会议安排及记录等多项职责[17][18][22] - 委员会重大或特殊事项需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19] - 高级管理人员重大或特殊事项应向委员会提交书面报告[19] - 规则制定及修订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批准[21] - 规则修改和解释权归董事会[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