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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深铁路(601333) - 广深铁路《公司章程》(拟修订稿)
2025-09-25 10: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6年3月6日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192411663K[6] - 公司注册名称为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英文为GUANGSHEN RAILWAY COMPANY LIMITED[6] - 公司住所为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和平路1052号,邮政编码为518010[6] 股份与股本 -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2,904,250,000股[14] - 首次增资发行1,431,300,000股H股,增资后普通股4,335,550,000股,发起人持股占比66.99%,H股股东持股占比33.01%[14] - 向境内社会公众首次发行2,747,987,000股,发行后普通股7,083,537,000股,发起人持股占比41.0%,境内公众股东持股占比38.8%,H股股东持股占比20.2%[14][15] - 2009年6月国有股转持后,普通股7,083,537,000股,发起人持股占比37.1%,境内公众股东持股占比42.7%,H股股东持股占比20.2%[1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83,537,000元[15]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 公开发行股份前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2] 股东权利与义务 - 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股东须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应提前10个工作日向公司提交书面请求[28]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请求法院撤销的期限为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29]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请求相关方或直接向法院诉讼[30][3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7]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含10%)股份的股东请求时,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46]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1人,职工董事1人,独立董事3人[8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需提前14日通知全体董事[91]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在十日内召集和主持[91] 审核委员会相关 - 审核委员会成员为5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1名[98] - 审核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98]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编制季度财务会计报告[109] - 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公布中期财务会计报告[109] - 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0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110] - 现金与股票结合分配利润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40%[113] 其他重要事项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6]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6]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一年,自本次股东年会结束至下次股东年会结束[123] - 公司合并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或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30日内(接到通知)或45日内(未接到通知)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31] - 公司分立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或公示系统公告[132]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