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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深铁路(601333) - 广深铁路《董事会议事规则》(拟修订稿)
2025-09-25 10:46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1人、职工董事1人、独立董事3人[9]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和罢免,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9]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可提前解除职务或辞任[9] 委员会设置 - 审核委员会成员为5名,含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等,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11] - 审核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13] 权限标准 - 财务资助单笔未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5] - 担保单笔未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6] - 其他重大交易测算指标5%以上、50%以内等[6] - 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且测算指标均为5%以下[7]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四次定期会,平均每季一次[17] - 八种情形下董事会应开临时会,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7][19] - 董事会议案会前书面交秘书处,内容在董事会职权范围内[19] - 董事长至少提前14日通知董事会会议,特殊情况除外[20] - 董事会会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可举行,关联事项需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22] - 董事会决议一人一票,普通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特定事项2/3以上通过[24]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提前3日发,临时会议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20] 会议记录与执行 - 董事会对会议决定作记录,出席董事和记录员签名,保存不少于十年[25] - 会议议案通过形成决议下发执行,总经理等组织实施并定期报告[27] - 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跟踪检查决议执行,审核委员会监督[27] - 决议按要求报送监管机构并披露,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27] 规则修订 - 本规则由董事会修订,经股东会批准生效[30]